通知公告
关于2007级本科生宿舍安排工作的通知
编辑:杨机像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4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为了做好今年2007级漳州校区本科生回迁本部的住宿安排工作,保证回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安排原则

1、由公寓办提供给各学院2007级返回校本部拟安排的具体房源(将另行通知),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学生入住。

2、根据学校统一规定,从今年开始,港澳台侨学生(不含外籍生)与各学院的大陆学生按学院安排在一起住宿。

3、申请走读的同学不安排住宿。

4、转系生在确认后,其住宿申请纳入其转系后的学院安排

二、本次“申请住宿”对象

107级正常返回本部、申请住宿的学生(已办理休学或交流超一年的学生不纳入)。

2、原04级、05级、06级因休学或交流、留级、参军等其他原因,现与07级一同回迁、申请住宿的学生。

以上学生请在《2007级本科生返校本部住宿基本信息一览表》的“备注”中注明。

三、关于住宿费的代扣及清退事宜

1、住宿费代扣问题

公寓办于7月底将全校学生住宿情况上报财务处,财务处将于暑假期间委托银行进行代扣。若有学生申请住宿后而又欲申请走读——届时相关的住宿费用已被扣——还要到公寓办补办相关手续。

2、住宿费清退问题

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及《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字435号)之规定,学生住宿费清退办法如下:学生注册缴费后而又未入住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住未满一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住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3、鉴于往年经常出现学生回迁后不入住宿舍、且不到公寓办办理退宿手续,以及不经公寓办同意私自调宿等情况,请各学院学生工作组明确告知学生,一旦申请宿舍,不管入住与否,即已占用学校床位资源,后续的相关住宿费清退等情况按前述办法执行。请提醒学生在610各学院报送表格前慎重考虑申请住宿或走读。

四、相关说明

1、若由于各学院学生工作组提供的数据出现错报、漏报、多报等情况,而导致本学院学生住宿安排无法顺利进行的,由各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

2、请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共同做好2007级本科生返回校本部宿舍整合和住宿安排工作。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2007级本科生返校本部住宿基本信息一览表》、《2007级本科生申请走读情况表》,并于2009 610日前将材料(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电子文档)交公寓办(芙蓉12-119)。

公寓办邮箱:gyxgb@xmu.edu.cn

联系电话:2187951

特此通知。

 

附表:

1、《2007级本科生返校本部住宿基本信息一览表》

2、《2007级本科生申请走读情况表》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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