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届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编辑:石义凯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我校将对2014届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建立 “一对一”就业帮扶机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给予全方位就业帮扶。学生工作处将拨付专项资金对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求职正装免费借用、求职路费资助等服务。具体如下:

一、帮扶对象

经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2014届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

二、服务项目与工作安排

1、“一对一”生涯咨询:就业指导科将安排职业指导师主动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进行一对一访谈,就求职技巧、生涯规划及其他生涯问题进行解答。

2、就业指导培训:组织简历制作、面试技巧、求职礼仪等活动,提升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求职技巧。

 
   3、求职正装免费借用: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即日起可到就业指导科免费借用求职正装,具体办法详见《求职正装借用办法》(附件1)。

 

4、求职路费资助:有就业意愿的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毕业前可自愿向学校申请一次求职路费资助,具体办法详见《2014届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求职路费资助办法》(附件2)。

5、求职资料免费制作: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即日起可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免费打印、复印简历等求职相关材料。

6、就业岗位推荐:未签约的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即日起可通过电话(2184525)或电子邮箱(2188160@xmu.edu.cn)向就业指导科提出意向就业单位(限来校招聘单位),由就业指导科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

 

联系人:杨明伟

联系电话:0592-2184525



电子邮箱:2188160@xm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



附件1       



求职正装借用办法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顺利就业、实习,我校购置一批正装,面向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免费借用服务。具体借用办法如下:

一、借用对象

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二、借用原则

免费借用,限学生求职或实习面试短期使用。

三、借用流程

学生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到嘉庚三512办公室(咨询电话:2185176),现场登记,即可领取服装。

四、借用期限

每套求职正装(包含上衣及长裤)借用期限不超过5天(含5天)

五、注意事项

1、借用人在借用期间应爱惜服装,保持服装整洁,严禁修改或蓄意污损;

2、借用人需按时归还所借服装,如需续借,须于借用截止日期前到嘉庚三512办公室续借,续借时间不超过3天;

3、借用人不得擅自转借服装或挪作他用,如借用期间遗失服装,借用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2014年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求职路费资助办法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学校将对2014届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求职给予一定路费资助,即有就业意愿的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毕业前可自愿向学校申请一次求职路费资助,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有就业意愿的经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2014届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不含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

二、资助范围

毕业生因本人就业需要到厦门以外地区参加人才招聘会、面试、笔试等产生的长途交通费,仅限报长途汽车(座票)、动车(二等票)或及车硬座票,如因特殊原因购买卧铺票、飞机票等按照火车硬座票价标准计算。以下情况不在资助范围内:

1、单位提供求职、面试、笔试路费报销;

2、外出期间进行走亲访友、旅游休闲等非就业必需的环节所造成的费用。

三、办理程序

1、学生5月25日之前向学院申请。

 

具体材料包括:①《求职路费资助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shiyk@xmu.edu.cn,邮件名“求职路费报销”);②车票;③相关证明(如招聘会入场券,单位提供的面试、笔试通知或其他证明材料等),提交辅导员办公室。


 

四、费用发放

学校审核无异议后,将相关费用转入学生学费卡中。

 

附件3,求职路费资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