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之窗
我校研究确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和实施方案
编辑:张明智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7日
我校研究确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和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校将于今年3月至8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校党委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早谋划、早传达、早布置,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确定了既符合中央要求又切合我校实际的实践载体和实施方案。

    充分调研  为学习实践活动奠定基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校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准备工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我校相继举办六期培训班,组织我校中层以上干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2008年底,校党委举办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学习班,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好思想准备。

    2008年暑假,校党委、校行政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考察调研活动。校领导带领各学院、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和机关部处正职领导,兵分三路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内知名高校考察、交流和学习。通过调研,大家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增强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能力。

    2008年11月,校党委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党建工作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总结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经验和新举措,深入分析学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全面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学校召开全校党建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领导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实现学校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校党委书记朱之文指出,要根据第十七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借鉴首批试点单位的做法和经验,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

    反复研究  科学制订实践载体和实施方案

    中央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和部属高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之后,校党委及时传达、学习部属高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神,组织广大中层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校党委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我国高等教育和我校改革发展的实际,科学制订实践载体和实施方案。 
 
    在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我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力量研究拟定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起草《厦门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书记朱之文亲自主持实践载体和实施方案的拟定工作,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数次集体研究讨论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梳理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反复推敲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和主题,实施方案和实践载体从最初酝酿到最后确定,几经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反复讨论、研究、修改。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书记朱之文和校长朱崇实还多次交换意见,对方案的总体框架、对找准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实践载体的凝炼和确立都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校党委还召开全校中层干部会议和各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会议,广泛征求对实施方案和实践载体的意见和建议。

     在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逐步明确、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大家在交流碰撞中提高认识、达成共识:要在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朝着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这八个字上狠下功夫。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改革创新,更新发展理念,从发展站位、国家需要、科技创新、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强化主流意识和主流地位,走出自己创建一流大学的特色之路。领导小组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紧密联系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态势以及我校的特色和实际,确定以“更新发展理念,强化主流特色,建设一流大学”为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

    我校的实施方案上报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指导检查组。指导检查组对我校的实施方案给予肯定并作出“实施方案符合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安排周到,切实可行”的批复。

              
    (郑莉    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