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届执行《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厦大教〔20164号)和《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厦大教〔20165号)。学院应制定实施细则,合理安排工作进程,加强对遴选指导教师、选题、任务书、开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论文归档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二、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学院应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生在答辩之前必须填写《厦门大学本科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开展中期检查。学院应开展中期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中期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改进。

四、认真组织答辩、规范成绩评定。学院应按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制定《答辩安排表》、答辩规则和成绩评定规则,认真组织答辩并规范成绩评定,答辩过程应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答辩、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应于2017531日前完成。学校将组织专家检查。

五、做好总结和归档工作。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结束后,学院应做好总结工作,填报《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表》。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档,每生一份,按顺序装订,电子文档上传教务管理系统。

六、时间节点:

任务

时间节点

报送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2

开展中期检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

报送《答辩安排表》

答辩开始前2

答辩、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2017531日前

报送《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表》;

论文存档

2017年短学期结束前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研训练。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建立毕业论文(设计)常态检查机制,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联系人:王雪燕 2182251 wangxueyan@xmu.edu.cn

附件1 《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2 《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pdf

附件3 答辩安排表.xls

附件4 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模板.doc

教务处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