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1年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编辑:杨机像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4日

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探索和解决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大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参与科学研究、推动工作实践的积极性,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工作措施转化,促进高质量研究成果和高素质专业人才涌现,学生处、社科处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期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的资助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课题类别。2011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大类,资助经费额度为:重点课题原则上30005000元、一般课题原则上15002000元。一般课题原则上要求12个月内结题(按课题正式立项时间计算),重点课题研究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选题范围。参见《2011年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申请人可围绕《课题指南》中的课题,也可在指南范围内自行确定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3.预期成果。课题成果要对高校学生工作有普遍意义,或能被我校学生工作所采纳,对我校学生工作水平提高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推动学生工作科学发展。重点课题须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一篇,研究成果能较好地体现我校学生工作特色,在国内外或同类高校中有推广和应用的价值;一般课题需在公开刊物发表文章一篇或以研究报告、课件、活动方案等作为研究成果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研究成果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我校学生工作特色,在校内有推广和应用的价值。

二、申报对象

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以及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均可以申报。鼓励跨部门、学院合作申报,鼓励多人合作申报,鼓励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申报。上一年度已申报立项过的课题负责人不参加本次申报。

三、课题研究时间跨度及进度安排

20112-201212月。

2011224:下发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辅导员之家网站下载)

2011321前:上交申报材料

20114月上旬:公布课题评审结果

201110月中旬:一般课题中期汇报

201112月上旬:一般课题结题,递交研究报告,学生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课题中期汇报

201210月中旬:重点课题递交研究成果,学生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课题研究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直接申请,中级以下职称者申请本研究课题须有两名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推荐。每位申报人一般只主持一个课题,可以参加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不得超过两项。课题申报严格立项评审,强化过程管理,注重研究实效。

2.申报程序。此次申报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1)申报人以课题组向学生处提出申请,参与人员可以跨学院(研究院)、跨部门、跨学科;

2)学生处和社科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

4)学校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

各学院(研究院)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指导课题申请人填写《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须按有关要求填写审核意见,《申请书》采用A4规格纸张,需加盖学院(研究院)或单位公章,经所在学院(研究院)或单位批准后以书面形式一式7份(其中2份原件、5份复印件)、电子文档1份,32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葛郝锐,电话:2188231Email:xscjyk@xmu.edu.cn

希望各学院(研究院)和有关单位加强对本期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工作,积极指导,大力支持,严格把关。

 

附件:

12011年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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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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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辅导员从事科研和写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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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处  社科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